親愛的會員:
《交易信譽名單》將會於10月1日起,調整對交易證明 的要求,詳情如下:
在10月1日 00:00起申請加入《信譽名單》之申請,
需提供以下的證據:
交易方式
| 交易證明要求
| GASH點數
| 入GASH者 - 提供GASH儲值記錄
俾GASH者 - 不適用(只需提供MSN...等通話記錄即可) | 其他非GASH點數之虛擬貨幣
| 儲值者 - 提供相關的儲值記錄
購買者 - 不適用(只需提供MSN...等通話記錄即可) | 面交(現金交易)
| 買/賣雙方 - 下載相關文件,簽署並填妥後,就可以成為"交易證明"
| 銀行轉帳(入數...等)
| 入數一方 - 提供由銀行/ATM發出之收據
收數一方 - 提供銀行轉帳的相關記錄
| ※所有申請也需提供MSN...等通話記錄 作為證據的一部分。
※若你的交易方式,不是以上四種 你也可以只提供MSN...等通話記錄 作為證據。
※只需提供 你在交易中扮演一方 的證據要求
(如:會員A與會員B交易,交易以銀行轉帳的方式進行,會員A是入數的一方. 那會員A在申請信譽名單時,會員A只需提供由"提供由銀行/ATM發出之收據"即可)
更多介紹請到《信譽名單 > FAQ 疑難排除》中查看。
Nakuz CS Online 管理團隊 |